教字〔2018〕15号 关于开展2018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年05月18日点击:

教字〔2018〕15号

关于开展2018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增强我校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14】5号)(以下简称《标准》)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8学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2015级、2016级、2017级全日制在校生。因病、残疾等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可以不参加测试。但须凭医学证明、院部审批、体育教研室核准,提出免测申请,方可不参加测试。有以下疾病的同学需申请免测:①呼吸系统疾病:气管炎、哮喘、肺病等;②心脑血管疾病:心率不齐、心脏病、高血压等;③循环系统疾病:糖尿病等;④运动系统急性疾病;⑤其他不适宜剧烈运动的慢性疾病。

二、测试项目

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跑、男1000米/女800米、男引体向上、女仰卧起坐。学生需要完成全部测试项目才能取得测试成绩。

三、测试时间        

1.2016级、2017级学生,通过体育课课上统一安排测试。 

2.2015级学生,于5月21日---5月30日时间段内,在科技体育场进行集中测试。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在规定时间内测试的同学请于6月6日16:00-18:00时间内补测,过期未测造成的后果自负。各院部测试时间详见《体质测试时间安排表》(附件1)。以上时间外,学校不再统一安排时间进行体质健康测试。

四、测试地点  科技学院田径场

五、安全事项        

1.测试必须做到安全有序,参测学生必须严格按照测试程序和要求,进行测试前的准备和训练。        

2.测试具有一定的运动负荷,身体可能会产生不适反应,学生在测试前应保证有足够、合理的休息,不在熬夜、感冒、发烧、空腹等身体不适的情况下参加有相当运动强度的体育锻炼和测试,如健康状况不佳不适合参加测试,可依程序申请缓测或免测。        

3.学生确认个人身体状况适宜参加测试方可参加,如有隐瞒不适宜参加测试的情况者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六、注意事项        

1.学生参加测试时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能参加测试;       

2.学生参测时应穿着轻便运动服装、运动鞋,充分做好测试前准备活动。

七、其它要求和规定       

1.严禁替考等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学校考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学生应按规定参加体质测试,成绩合格者,方具备申请毕业资格;        

3.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测试成绩评定为不及格;       

4.学生毕业时的测试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测试成绩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测试成绩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的,按结业或肄业处理;(因病或者残疾学生,凭医院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经审核通过者,不受本条件约束。) 


附件一教字〔2018〕15号 关于开展2018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通知15本科各学院班级测试时间表.docx

附件二教字〔2018〕15号 关于开展2018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通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docx

附件三教字〔2018〕15号 关于开展2018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通知各单项成绩等级表.docx

附件四教字〔2018〕15号 关于开展2018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通知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