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t365在线登录网站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5〕25号)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对2016年普通院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具体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参加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
(二)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三)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二、报考办法、缴费及准考证的发放
(一)填报志愿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10时至3月14日10时(全省统一时间)
(二)报考方式: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hebeea.edu.cn)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省教育厅、考试院有关单招规定和院校单招简章,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
(三)缴费时间及金额: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在2016年3月15日—16日进行缴费,缴费金额150元。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资格。
(四)缴费方式:考生可到河北省内各银行电汇缴费,开户名称:bat365在线登录网站;开户行:建行保定裕华西路支行;账号:13001665708050002458,请务必在备注栏注明:考生姓名和考生号。考生也可凭考生号到bat365在线登录网站财务现场缴费。
(五)准考证的发放
完成缴费的考生于4月7日至4月8日08:30-17:30到bat365在线登录网站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报考证(由报名点出具的加盖公章确认的报考证);
3.交费收据;
4.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需提交带有所在学校公章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
5.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需提交获奖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命题
1.命题组成员:聘请专家和有丰富经验的教师组成命题专家组,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命题依据:文化知识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联考单招:“报考我校医药卫生大类、装备制造大类、电子信息大类、土木建筑大类、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交通运输大类和文化艺术大类专业的考生,具体考试安排见相关牵头院校实施方案。
单考单招:
2.考试地点
(1)文化考试:bat365在线登录网站,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2)职业适应性测试:bat365在线登录网站,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
考核内容分文化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1)文化考试
①中职(中专、技校)考生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一张卷,每科120分,共计36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150分钟。
②普通高中生
普通高中生,其文化考试可以申请免试,成绩采用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别对应的分值。
对应分值如下:A—120分;B—110分;C—100分;D—90分
学考成绩等级证书由考生提供,学院单招办公室上报省中考中心审核,以省中考中心审定结果为准。
如普通高中考生不认同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需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计入总分。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职单招院校免试录取,具体备案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制定。
(2)职业技能考试
对口类考生使用对口专业技能成绩,可不参加职业技能考试。
普通高中生和跨专业类报考的对口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聘请有关专家(包括联考院校、行业企业专家)成立职业适应性测试专家组,对考生职业适应性进行考试,总分390分。每个测试小组由5名评委组成。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适应能力、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和道德修养等方面。
(三)评卷
1.评卷组成员:由院校选拔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教师组成评卷组,实行责任制,采取封闭式流水评卷方式。
2.评卷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实施全程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四)成绩公布与复核
考生可于4月12日登录bat365在线登录网站官方网站(网址/html/xyzsw/)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3日内向bat365在线登录网站招生办提出申请。
四、录取
(一)录取原则
1.联考单招录取规则: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按照志愿先后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单考单招录取规则: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按照志愿先后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同分考生处理: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录取;
4.缺考处理:对于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学院不再安排补考;
5.二志愿录取办法:我院承认其他院校成绩,根据成绩按照志愿先后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时间安排
4月17日,通过“高职单招信息管理系统”下载考生体检信息、考生成绩。并利用本校网站为考生查询本人成绩提供服务;对于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向bat365在线登录网站申请复核,学校在4月20日前给予答复;
4月18日至22日8时,一志愿录取;
4月23日20时至24日16时,进行二志愿征集;
4月25-27日,二志愿录取。
(三)毕业生待遇
1.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享受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待遇,统一注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
2.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教育部网上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五、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联系方式
地 址:保定市南二环1956号
邮政编码:071000
联系电话:0312-2195866、2195966、2195900(传真)